突接報社電話,謂歌手Bob Dylan剛獲諾貝爾文學獎。囑我寫一文,談談感應。
Dylan以七十五歲高齡,一個方方正正、嚴嚴肅肅的文學獎項,竟會頒給一個大夥素日只視為「偉大的歌手」的他,這突來訊息與此等出人意表的決定,乍聞之下教人怎不驚訝萬分?
然再一沉吟,哇,好啊,太對了呀!
七十五歲高齡,可謂眾望所歸,更是實至名歸。然Dylan成名極早;五十年前已是歌曲與詩名舉世深矚。甚可說,他的成就與他廣受人聆聽不已,頻頻提及又頻頻播放之名曲,概在他自出道的十五年間(一九六一─七六)便已卓然底定。他當時已儼然是「活著的傳奇」矣。名曲如Blowing in the wind、Like a Rolling Stone 、Mr. Tambourine Man、Don't Think Twice,It's all Right、Just like a Woman、A Hard Rain's A-Gonna Fall、Knocking on Heaven's Door、All along the Watchtower等,被眾歌手傳唱不朽,全在他卅五歲之前便成定局。然沒有人會想到卅多歲的歌手(哪怕還是出色極矣的詩人)會獲此北歐國度的殊榮。
即使在不到卅歲青年時期已獲頒普林斯頓大學榮譽博士學位如許高的榮耀,為此他還寫了一首歌Day of the Locusts。
他的成就,主要在他的歌,他絕對是了不起的詩人,卻大多出以歌詞的形式再自己彈奏樂器並開口吟唱,如同以此完成他詩作之立體的「朗頌」。
他少時愛詩,取筆名Dylan,看出他對威爾斯詩人Dylan Thomas之鍾情。他下筆寫作,固是詩句最擅也最深得其情,意識流小說,他寫過Tarantula(當年中山北路書店亦翻印),看來非他所擅,不怎麼受人談論。
Dylan得獎,相信人人皆會同意,甚至稱善不已,更甚至有「深得我心也」之讚嘆。我不禁竊想,詢之於頑童式的搖滾巨星Mick Jagger(滾石合唱團主唱)或詢之於哈佛、耶魯等英美學術巨匠,想必皆會同聲稱善。詢之於歐巴馬或緬甸的翁山蘇姬,多半亦會深表同意並欣然道賀。倘史提夫.賈伯斯還在世,他也會拍案叫絕。有人謂村上春樹一直是諾貝爾獎的候選名單,而Dylan得獎消息,倘詢之於村上,想來他必也道:「太應該也!」
海明威曾謂美國文學,來自一本書,馬克.吐溫的《頑童流浪記》。看官不妨想,馬克.吐溫到海明威,再到已去世的瑞蒙.卡佛(Raymond Carver) ,皆是美國文學的瑰寶與佳良傳統,而Bob Dylan的作品,今日細細咀想,又何嘗不是秀異精絕的美國文學?
受他影響的人,太多了。創作上言,他的無數歌曲